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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公开发表 2 篇以上(含 2 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文章(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
(5)取得所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就本人政治素养、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全面鉴定,以及作为优秀骨干人才的推荐意见;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所报考院校的规定;
(7)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8)考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国家央企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已取得博士学位。
②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国家央企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已取得高级职称(报名时须提交职称聘书)。
③ 高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国家央企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具有处级及以上职级(报名时须提交职级相关证明)。
④ 高校在职在编的优秀专职辅导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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