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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进行考核与评价的方式: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 原件等材料,供招生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院系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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