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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审核制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业笔试,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
  英语笔试,考查学生英语阅读和写作等方面的能力,总分50分。
  专业和英语笔试都合格的申请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英语面试,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进行考核。总分50分,30分合格。
  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相关科目。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3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为综合考核合格,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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