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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考核制”学历、学位的条件:

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年份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入学年份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年份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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