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凭本人《博士研究生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在本人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逐一清点答卷和试卷,全部清点核实无误后,考生方准离开考场。
4.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每场考试前,考生应将手机关闭,并按监考人员指令集中存放。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均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5.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场安装有考场监控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考场将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对作弊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