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各学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学院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