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报名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受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部)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只接受科研能力强、得到报考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学校规定的博士生入学报到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务必在3月25日以前将以上材料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以上条件,按程序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之后方可报考。未通过我校审查自行报考的,不予准考。 (四)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照片,否则不予准考。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除“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外,我校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0%。 (八)2022年校继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学科下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今年不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汉族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