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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院校:
  • 专业:经济学
  • 学费:
  • 学制:
  • 开课时间:待定
  • 招生动态:正在热招

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2022年博士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45名(其中硕博连读招生不超过20名),学校将根据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情况适时调整普通招考计划。
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在国家核心期刊以上水平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列首位的证明材料);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报考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8.报考的导师应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3、4、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具体要求见《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9〕69 号)。
2.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考生应为应届或近三年毕业的硕士生,所申请专业在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硕士生导师)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申请理工类专业的,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申请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在 SSCI/CSSCI(不含扩展版)/SCI 收录期刊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所在一级学科根据招生方向指定的中文顶级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
②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TOEFL≥72或IELTS ≥5.5 或CET-6≥426。其它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4.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酌情降低外语成绩要求。但要求CET-4≥426且至少发表2篇二区(或1篇一区和1篇三区)及以上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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