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2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各报考点工作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长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面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具体日期为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当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